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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優鑑定】新北市113年資優鑑定 複選 安溪國中場相關注意事項

. 公告內容:(請下載參閱附加檔案)

      1.試場座位表

      2.時程表

      3.試場規則

      4.校園位置示意圖

      5.有疑問可洽本校輔導處: 02-26717851#170171

.注意事項:

1. 評量試場、座位、時程及規則等相關事項請參閱附件。當天早上 07:30 開放學生確認試場位置(家長於管制線止步,不進入校園)。

2. 學生中午離校再進入校園者,請於 12:40 前入校報到。

3. 實作評量項目:數學科實作評量及自然科實作評量。

4. 參加評量請務必攜帶評量證、2B 鉛筆/鉛筆、橡皮擦、透明墊板(不得有圖形、文字印刷於其上)。可攜帶藍/黑色原子筆、修正帶/液、三角板、直尺、圓規。

其他非評量用品請勿攜入試場,違反相關規定者依「違反評量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辦理。

5. 不得於場內互借文具,亦不得攜帶量角器或附量角器功能之文具,計算機、行動電話及智慧型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手錶、智慧手環等)一律不准攜入試場。

6. 複選評量證與初選相同,或逕自上本市資優鑑定系統再次下載。若不慎遺失請當日 7:30-8:00 攜帶大頭照、身分證或健保卡(有照片的證件)至評量學校申請補發。

7. 請於預備時間內進入試場,上午 08:25 及下午 13:00 後不得進入校園(管制區)。

8. 評量過程中(含中場休息),除不可抗力之因素,學生不得提早離開試場樓層。

9. 評量時間結束,請遵循監試人員指示,鐘響立即停止作答,並等待回收試題本、作答本及所有提供之器材。

10. 評量進行期間,禁止站立、左顧右盼、交談、離開座位或借用器材,務必遵守監試人員指示及試場規則,若有違規之情事,鑑輔會逕依「違反評量規則處理方式」(詳見實施計畫附件第 34 頁)議處。

11. 學生若有部分項目未接受評量,不予進行綜合研判。

12. 未參與實作評量者,隔年度不得參與同一類別之鑑定。

13. 由於評量時間較長,學生請於前一日充分休息,以最佳身體狀態參與。

14. 評量結果將於 113 年 6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起公告於新北市資優鑑定系統行政公告處,並郵寄至各就讀學校(外縣市者郵寄至戶籍所在地)。
15.本次複選全面為冷氣試場。考試期間溫度設定以26度為原則。冷氣開放屬服務措施,若考試進行當中發生跳電、冷氣故障等,將開啟門窗及電扇繼續考試,考生不得要求更換試場;且無論能否修復,考生均不得要求加分或延長考試時間等。

16. 訂餐說明
(1)需代訂餐點者 :

為避免學生中午頻繁出入試場,本校提供代訂便當服務。請於5/4(六)鑑定當日,將100元便當費,交給沐風廊便當代訂服務人員,確認葷素食,並領取訂餐證。 (中午便當送到休息教室,並依訂餐證領取便當)

(2)不需代訂餐點者 :

考生家長自行送餐者可於11:50之前送至本校門口警衛室,並於餐點袋上標明【評量證號】及【學生姓名】。外出用餐者,請於12:40前回到本校。

❤安溪國中預祝各位考試順利,有任何問題請電洽特教組 (02)2671-7851#171秦志慧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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