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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辦理「111年新光鋼添澄癲癇之友獎、助學金」施行辦法

一、依據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111年8月17日(111)台癲協字第018號函辦理。
二、申請對象:
(一)獎學金:目前就讀國小、國中、高中/職、五專、大學或研究所且持續治療中之癲癇朋友(不含進修、推廣教育之學生)。
(二)助學金:就讀於小學且家境清寒之癲癇朋友。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
三、申請方式:請自行至該協會網站下載所需表格(http:/www.epilepsyorg.org.tw),填妥申請表格並備妥相關文件後,郵寄至社團法人台灣瀛痛之友協會(以郵戳為憑)。
四、本案相關資訊如附件,未盡事宜請洽該協會承辦人林秀傑執行秘書,電話:(02)2514-9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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