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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太陽之子基金會114年清寒學生助學方案

一、實施對象:家境清寒優秀之國小、國中、高中學子,由學校老師推薦。
二、受助資格:在校學業成績前一學年平均達85分以上。
三、不符合清寒助學金補助資格:
(一)全家每人每月平均收入超過當年度最低基本工資者。
(二)其他(休學、降轉、畢業、家庭經濟狀況已獲改善)。
四、實施方式
(一)甄選方式:
1.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件資料,於114年11月14日前交由註冊組提報。
2.基金會派員親自訪視,並填寫訪視紀錄表及經濟評估表。
3.基金會助學金專案審查小組審查,核定補助名單。
(二)應備文件:
1.全家人口戶籍謄本。
2.全家人口所得資料。
3.全家人口財產資料。
4.申請學生最近學期成績單。
5.相關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醫院診斷證明書等)。
(三)已補助個案:已受補助在案之學生,如其家庭經濟環境已有改善自請取消補助 或辦理休學者,則予停發。
(四)、補助方式:
1.經核定補助名單依據審查金額發給學生帳戶。
2.依實際關懷訪視結果,如因特殊個案需求,家中經濟狀況實屬困窘,另由基金會專案審查補助雜費與住宿費等註冊費用及實際狀況生活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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