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新北市111學年度服務學習楷模王評選活動實施計畫

一、依據本市112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總體計畫辦理。
二、本案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評選方式:
1、評選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
2、評選類別:「服務學習績優行政團隊」、「社團楷模王」、「班級團隊楷模王」、「學生楷模王」、「指導教師楷模王」及「特色服務學習方案」。
3、其他相關評選標準、各獎項獲獎名額及獎勵:請參閱實施計畫(如附件)。
(二)參加對象:本市各級學校,班級數55班以上者(含55班)請務必至少擇一類薦派參加評選。
(三)送件方式:
1、送件日期:112年5月3日截止,以郵戳為憑或專人親送,逾期不予受理。
2、送件地點: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學務處(241新北市三重區集美街212號),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新北市111學年度服務學習楷模王評選活動報名資料」之字樣。
瀏覽數: